MPF 提早提取只適用於六類法定理由:永久離港只是其中一項,聲明後果不能忽略
失業、急需資金或打算短期移居,本身不一定構成提早提取強積金的法定理由。申請前應先把自己的情況與積金局列明的六類理由逐項對應。
六類理由不是彈性清單
現行理由包括提早退休、永久離開香港、完全喪失行為能力、罹患末期疾病、小額結餘及死亡;每類都有年齡、時間或醫學等條件。應使用積金局指定表格及證明。
永久離港聲明須認真處理
申請人須聲明已永久離港且無意回港就業或再定居。虛假聲明可有法律後果;日後再以相同理由申請也受限制。旅行或短期居留不應包裝成永久離港。
提交前先整合資料
查清所有個人賬户及受託人,準備身份證明和對應文件。提取後失去繼續投資的可能,也可能涉及當地税務或福利影響;跨境情況宜取得獨立意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