銀行估價不足,要多付多少首期?用貸款差額確定預算,不只看業主減了多少價
原本預計自備 150 萬港元,為甚麼銀行估價下來後卻要準備 185 萬?把買價、貸款基數和貸款成數分開算,差額就會清楚。
一個估價下調的算例
假設買價為 500 萬港元,銀行按認可基數的 70% 批貸。如果基數也是 500 萬,貸款為 350 萬,自備買價部分為 150 萬。
若銀行認可的基數只有 450 萬,同樣按 70% 計算,貸款變為 315 萬,自備部分就增至 185 萬,比原計劃多 35 萬。以上未計稅費,70% 僅為算例,不是任何申請人的保證批核成數。
因此,估價少了 50 萬,不代表現金一定多補 50 萬;實際缺口來自貸款金額的變化。
估價不是議價的最終答案
業主叫價、相近單位成交價和銀行估價,分別反映不同資訊。賣方減價一成,也可能仍高於條件相近的成交;銀行估價較高,也不證明買入後不會虧損。
比較時應留意成交日期、實用面積、樓層、景觀、裝修、租約及交吉條件。不要把同屋苑所有單位當成可以直接互換的價格樣本。
在簽約前,把差額變成明確上限
向銀行取得估價及按揭意見,同時讓律師解釋交易文件中的責任。代理的口頭「足夠承造」不能代替銀行審批。
還要預留律師費、印花稅、維修及其他成交開支。若必須靠未確認貸款或臨時借款才能補差額,應重新評估出價;簽下合約後才發現資金不足,選擇通常會更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