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房佣金,签字前要谈清什么?睇楼纸上的金额、有效期与付款条件
“只是登记看过这间房。”如果递过来的文件是地产代理协议,签名的作用就不只是登记。香港俗称的“睇楼纸”可能载有正式委托及佣金条款,不能把它当作签到表。
半个月租金是报价,不是法定标准
住宅租赁代理的佣金金额或比例可以协商。代理提出半个月租金,你可以询问能否调整;谈妥后,应把结果写入协议,而不是只留下口头承诺。
租客使用的订明协议是表格 6。代理应在安排视察物业之前,或签订租约之前(以较早者为准)与租客订立协议。协议内的单位地址、有效期和收费栏不应留白,签署后保留副本。
同一页上,三处约定会改变付款责任
单位与有效期。 委托覆盖哪些单位、从哪天到哪天,要逐项看清。表格的期限不是“看房当天”这么简单。
代理关系。 代理只代表租客,还是同时代表业主?双边代理涉及向双方收费,代理须按规定披露向业主收取的佣金金额或比例。
付款时间。 佣金是在签租约时支付,还是租期开始时支付?表格列有相应选择,勾选哪项会影响现金安排。
自己联系业主,未必能省掉佣金
在协议有效期内,就协议所列单位直接与业主签约,仍可能触发表格中的佣金责任。通过另一代理,或由配偶等协议涵盖的人士承租,也不宜自行认定原委托已经失效。
反过来,签约后未能起租,也不能一概说“佣金不退”。订明条款区分了非租客过失导致租赁无法开始,以及双方另行同意取消租约等情况。争议要对照取消原因及已签条款,不能只看有没有入住。
向代理要求解释时,可以直接指着协议问:“哪一条约定了这笔收费?”比起争论市场惯例,明确金额、触发条件和退款安排,更容易在签字前消除分歧。